非常提醒:进口厨具不容重金属超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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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4-1-25
日前,山东威海口岸某企业报检进口一批韩国产厨具,其中包含不锈钢蒸帘960个、93千克,货值480美元。山东威海检验检疫局检测发现,该批不锈钢蒸帘中“铬”的检测值为4.0毫克/平方分米,不符合国家标准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》(GB 9684-2011)中“铬”0.4毫克/平方分米的限量要求。因此,安全卫生项目检验判定为不合格,目前已作退运处理。 据了解,“铬”进入人体细胞后,对肝、肾等内脏器官会造成损伤,在人体内蓄积具有致癌性并可能诱发基因突变,将严重危害人体健康。 如今,与食品接触的器皿、餐厨具和包装容器以及包装材料中的有害元素、有害物质已经成为食品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,是人们对食品安全新的关注点。为切实维护国内消费者身体健康,威海局提醒相关企业: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前,应向检验检疫部门了解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,并与国外发货商做好沟通,明确输入我国的食品接触产品应符合我国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。同时,在贸易合同中约定索赔条款,一旦进口产品出现质量问题,可通过索赔避免经济损失。